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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农村土地确权已经进入最后的收尾阶段,国家针对农村土地管理也出台了不少新政策。其中,关于宅基地建房的政策一直深受农民朋友的关注,接下来,小编就近几年国家针对农村宅基地建房出台的新规,为大家详细讲解:
一、不同情况下的宅基地建房,都需要先申请,申请手续不尽相同
首先,如果在原有的宅基地上建新房
村民先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并通过村民会议;然后,携带建房宅基地的使用证明、户籍证明、建房施工图、村委会的书面意见等材料,前往上一级乡(镇)政府审批;审批合格后拿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即可建房。
其次,如果在重新申请的宅基地上建房
同样地,先向村委会申请并通过村民会议,然后携带相关资料提交至乡(镇)政府审批;随后还需上报至县(市、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拿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即可建房。
这里请注意:如果需占用农用地的村民,那么携带的材料除了上述的几项外,还需要准备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拟占用农用地的情况说明。
最后,建造3层及以上楼房
3层以上的楼房,如果由村民自行建造,风险较高。
因此,2017年的《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农村建筑施工人员个人不得承揽3层及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跨度6米及以上的农村住房建设。
如果建房需求达到3层及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跨度6米及以上的,村民需要委托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施工,并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纳入工程质量监督。
二、新增多项建房标准后,以下几类人将无法获得许可证,失去建房资格
违规选址建房(特指私自占用耕地建房)、房屋建设不符合设计规范、宅基地面积超过标准面积、非法的一户多宅、转让过自家宅基地的、户口迁出农村的非本集体成员
三、建房补贴只发给以下5种农民
农村困难户、迁村腾地户、新农村建设户、贫困残障人员、危房改造户
(图片来自东方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