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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书
全县广大壮族同胞: 早婚早育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我们必须坚决抵制。 长期以来我县很多偏远贫困村寨,特别是农村家庭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早婚早育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成长进步,直接导致了失学辍学、家庭不稳定、妇女儿童权益得不到保障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早婚早育容易导致婚姻失败,家庭破裂,并对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产生影响,带来诸多问题。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还不完善,过早生育,容易导致早产和畸形儿,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留下终生遗憾。因早婚早育过早承受家庭重担、抚养孩子,到婆家后又面临复杂的社会关系,往往难以适应巨大的心理落差,容易产生心理问题、引发家庭危机,不利于家庭和谐稳定,更无法承担起抚养教育下一代的全部职责。 早婚早育剥夺了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力。十五、六岁正是每个人一生中储备知识、学习成长的黄金时期,如果此时过早结婚生子而失学辍学,就浪费了人生中最关键的学习机会,意味着早早地将自己一生的幸福葬送。而早婚夫妻由于文化程度偏低,劳动技能缺乏、致富无门,在家务农或外出务工都挣钱不多,从根本上制约了家庭经济收入,维持基本生计成为难题,由此产生新的贫困家庭,从而陷入无法摆脱的僵局。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刻,作为新时代的公民,全县广大壮族同胞一定要认清早婚早育的危害,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切实遏制早婚早育现象的发生蔓延,切莫让早婚早育在我们青春岁月留下遗憾,更不能让早婚早育耽误了我们美好的前程。为此,我们倡议广大壮族同胞们积极响应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号召,从大局着想,从自身做起,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带头倡导婚育新风,拒绝高价彩礼,拒绝大操大办,争做合法婚育的楷模,为创造和谐、文明、幸福、美好新生活做出更大的贡献。 云南广南壮学发展研究会 202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