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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到: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
9月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文件再次提到: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按照文件意见,村书记将会兼任村主任,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将农村工作的领导权、人事权、财权一把抓,这种做法被媒体描述为一肩挑。
媒体大力描述书记一肩挑的好处:制度上促进了村 “两委”班子的协调运转;从操作上降低了村级组织的运作成本,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的整体功能。
1、村庄财权、事权、人事权权力集于村书记一身,村民监督管理难度加大
农村实行村干部“一肩挑”后,村里各项权力相对集中,容易产生大权独揽、唯我独尊的现象。很多农民担心很可能产生村干部滥用权力和“一个人说了算”的问题。 如果监督管理不到位,很多村干部就会搞“一言堂”,甚至把搞“一言堂”作为谋求私利、树立权威的手段,激化干群矛盾,影响农村稳定。
2、干部选拔面太小,能人入选受限
农村全面实行“一肩挑”,这就意味着只能从党员中确定村干部人选,大多数村党员只占村选民的6%左右,甚至更低,许多的优秀非党人员被“卡”在候选人之外。这种机制容易制约农村实用人才、致富能手等进入村“两委”班子。
3、村干部离任打破原有平衡,内部协调难度加大
农村实行“一肩挑”后,原有的权力平衡被打破。因主职干部职数限制,原村主职干部大多数转任村“两委”副职、委员或离任,增加村级班子内部协调难度,导致有些工作难以开展。
4、村书记一肩挑工作任务重、压力大
农村实行村干部“一肩挑”后,村主职干部职数减少,但减员不减事,村级各项工作都压在一个人身上,大事小事都要村党支部书记出面协调和安排落实,由于干部精力有限,难以两头兼顾,会出现“两头抓”但一头也没抓好的现象,容易产生顾此失彼的局面,甚至影响到工作全局。如有些试点换届选举实行“一肩挑”后,村级工作由1人完成,每月工作时间在25天以上,每天的工作时间长达10小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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